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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她接受道歉,昨天在群里率先提起毕业典礼的同学貌似松了口气。
这反应怪好玩的。
这么着急地想甩脱‘霸凌者’的标签啊。
没错,她昨晚是故意上纲上线、给他们扣上‘霸凌’的帽子。
凭什么她不妨碍别人的暗恋可以被定性为‘污秽恶心’‘痴心妄想’,要‘引以为耻’?
凭什么他们恶意嘲笑别人的言行可以被定性为玩笑打闹?受害者不接受就是扫兴玩不起?
到底谁规定的?
如果是无形的、公序良俗的潜规则,那么,也请他们在‘霸凌者’的身份下,尝尝需要‘引以为耻’的滋味吧。
当然。
也可以说她仍旧懦弱、不敢撕破脸,是暗戳戳软绵绵、自我臆想式的报复。
但这就是她作为懦弱者的生存法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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